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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拓展电能消纳空间
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16-11-2
      【电缆网讯】新疆拓展电能消纳空间。“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80多万千瓦,稳居全国第一;风电装机容量逾1700万千瓦,在全国排名第二;火电发电能力4435万千瓦,在全国排名第十。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一份资料表明,当地已构筑了电力高地,隆起一座“电力天山”:目前新疆发电装机容量已达7724万千瓦。
        然而,与电力规模上升趋势相反,随着发展动能的逐步转换,2013年以来,新疆用电量增速平均每年下降10%。这一升一降,导致新疆电力消纳难度加大。
       今年4月,新疆充分利用对口援疆机制,把“电力援疆”纳入产业援疆的重要内容,启动了“电力援疆+市场化”跨区域送电工作。组建了2个工作组,分赴部分援疆省市,就消纳电量及时段、落地电价等问题进行磋商,最终促成江西、天津等7省市落实援疆电量,签订2016年“电力援疆”跨省送电合作框架协议。
       根据协议,新疆与援建省市确定了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,由送电、受电市场主体在自愿平等基础上,按照“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”原则,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、价格,建立****、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。
       2010年11月,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,丰富的新疆电能首次实现外送。目前,新疆电网具备“两交一直”外送通道,将当地风、光、煤炭等优势资源转化的电力,大规模外送。同时,加紧准东—华东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;做好“疆电外送”第三条、第四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。
      为消纳富余电力,新疆还将坚持需求****供给创新,合理把控电源项目开发节奏、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创军表示,对不具备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能力的地区,不再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。对弃电比超过20%的区域,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开发建设计划,今年不再新增自用风光电开发建设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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